根据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管理条例中,明确了电动车生产、电动车销售、电动车登记、电动车上路等多个方面抓起,更好的规划管理电动车,同时也明确,有2种电动车禁止上路。
(1)、禁止改装的违规电动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现定处罚;
酒泉市地处西北,10月的天气已逐渐的转冷,许多电动车用户会给自己的电动车上加装一些御寒物件,例如挡风玻璃或者挡风被等。
然而,这些都是能够改动电动车外观的物件,从禁止违规改装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这一条来看,这些御寒物件都是禁止安装的,所以车主们一定要注意。
(2)、禁止无牌照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到后定会处罚;
正常来说,当我们的电动车购买后,需要在一个月之内到交管部门进行上牌,或者在购买时选择代牌销售的商铺,直接给自己的电动车上牌。
但是许多车主忽略了这一点,以为自己买的电动车,自己可以做主,就会出现无牌照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现象,殊不知这是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被交警查到后会扣留车辆并处罚。
再就是电动车上路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道路交通的相关安全事项,车主也需要积极的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佩戴头盔、合法载人、合理的行驶在道路线上等。
最后总结一句话,2023年10月起,电动车管理规定还在持续进行,酒泉市已经明确了管理规定的实施,改装和无牌照这2种电动车将禁止上路,所以车主们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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