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车牌号为浙G310KN的小型汽车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31日10时至2020年6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G310KN的小型汽车。厂牌型号:奥迪牌FV7203BBCWG,车辆识别代码:LFV3A28K2C3095250,发动机号:302912,表征里程:59340,排放标准:国IV,车辆使用性质:非运营,初次登记日期:2013.2.4,车辆出厂日期:2012.12,车辆检验有效期:已到期。[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

特别说明:截止2020年5月15日,经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3条,由买受人承担,如有变化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信息为准。

起拍价:10.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10时-11时,有意者需提前电话联系申请,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违章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被执行人应缴纳的部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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