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鸦片种植,贩卖竟然疯狂到这种程度

收割鸦片

一、种烟

西南各省如四川、云南、贵州、西康,在防区时代遍地种罂粟。每年3月,山田里罂花正开,万紫千红,田园犹如花园,因此有的地主在1935年国民党政府禁烟法令在川省施行之时,为了逃避惩罚,乃将烟苗种于花园之内,鱼目混珠,以图厚利。

收割鸦片的农民

种烟者向政府完税曰“窝捐”,1928年左右,陶端明在施南专区建始县充县司法委员,曾在该县窝捐项下附征司法经费,每窝征收20文。川省防区时代,田颂尧驻防川北绵阳,曾征收“懒捐”,即应种鸦片而不种鸦片,影响防区税收者,课以懒捐。四川在防区时代,以种烟称胜的县份,川东首称涪陵,川北首称剑阁,涪土剑土是川土中最好的烟土。据说,剑阁县的农户在1934年以前没有一户不种鸦片烟的。

种植鸦片的农民

二、运烟

鸦片的运输,分为公运、商运、私运三种。

公运。西南各省所产的鸦片烟,聚零成整,装箱转运到长江下游各省销售。重庆为西南交通要镇,每年到了收烟季节,第二十一军的税务处堆满鸦片烟土货箱,启运了一批又送来一批。二十一军的税款收入,以鸦片税收为大宗。

鸦片

商运。官土商运,虽然土上贴有烟的印花,但遇到蛮不讲理的军人仍无保障。1936年春,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田湘藩出巡到了江油县中坝场,拦获由绵阳专区官土店贩运的鸦片烟土两担余(200多斤),因其贴有官土店的印花,不便没收,乃在中坝场上当众付之一炬。

私运。烟毒走私,利获倍蓰。1940年四川绵阳北门川陕公路汽车站行施检查,抓获一个贩运吗啡的少妇,手抱婴儿,用红色头巾遮盖婴儿的头面部,检查人员将头巾揭开,乃一死儿,儿的肚腹缠紧,解开视之,儿腹内没有内脏,用猪油皮裹的吗啡藏在儿腹之内,案遂破获。同时又有一少妇由上海私运吗啡,用猪油皮包裹,藏在阴户之内,乘客机到了万县,皮破毒发身死,经法院捡查,发现乃系毒犯。至私运烟土,有藏在箱子夹底中者;有藏在木船或木排水底者;甚至有武装走私者,川中军人武装走私,乃司空见惯之事;还有集团走私,如民生公司的船夫水手,无一人不夹带私货烟土。至川省的剧团,如川北髙慕韩的剧团、川东刘述成的剧团,其团内演员几乎百分之百吸食鸦片。

三、售烟

售烟和运烟差不多,也有商售、私售、官售、地下售之分。

商售。以馆舍供人吸食鸦片烟者,在政府所颁布的刑法及《禁烟禁毒治罪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量刑都很重,而且公务员犯该项罪者处以死刑。但是在1934年以前,如武汉市、重庆市、宜昌市等都是烟馆林立,城市的烟馆公开摆设红灯,供人吸食鸦片烟,按月缴纳税款,名曰“红灯捐”。烟铺的范围大小不一,如重庆市七里岗金山饭店内附设烟馆,分上中下3等铺位:上等铺位一铺一室,陈设整洁,并有糖食水果及洗脸水。吸烟一盒,付洋1元5角,多吸一盒,照每盒南烟5角计算,不另加房钱;中等铺位系敞房单铺,铺位不收钱,每盒南烟收2角5分,川烟收1角;下等系连铺,吸者多系苦力烟民,吸川烟者多,吸南烟者少。乡村里烟馆陈设更为简陋,用芦席铺在地上,木头作枕,5分钱一盒川膏,许多鸠形鹄面的烟民躺在席上吸烟。

吸食鸦片的人

吸食鸦片的人

官售。1935年各省专区设督察处,按照6年禁绝鸦片烟计划施行,一个专区设有烟土分栈、烟膏分店、烟室若干,以供瘾民吸食鸦片烟。吸鸦片烟者,须领吸食鸦片烟的执照,限6个月为期,期满再吸即属违法,勒令戒绝,经医生证明瘾断毒净,始为良民,戒后复吸者,依法治罪。无有吸烟执照者,不得在官设烟馆内吸食鸦片烟,察觉者依法惩处。所谓官膏烟馆,其经营人选并非政府设官分职,依然属地方商人,尤其是瘾民包办,因此他们按照包额或限期执行很成问题。

地下售。从1935年蒋介石的势力到达重庆,所有重庆市的烟馆都转入地下营业,有的与警察勾通一气,有的与哥老合伙。他们消息灵通,耳目众多,因此能够在军警林立之区开设地下烟馆,如巴县歇马场上街北头一座大碉楼内就设有烟馆。抗战时期,司法院、立法院、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全国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等中央机关,都迁移在歇马场附近周围办公,而这所地下烟馆,私营售吸七八年之久,竟安然无事。重庆地方法院左侧角有一个平民厕所,就掩蔽着一家地下烟馆,把竹篱厕门轻轻一推,下石梯人地下室,即属烟馆,法院的员工几无一人不知,虽知之,而不敢检举。像这样的事例很多,举不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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