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一货车司机高速缴费“跑长付短”逃费3万多元获缓刑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宿州一货车驾驶员王某某为了少缴或不缴高速费,先后22次通过“倒CPC卡”的方式欺骗收费员,逃费37744元,案发前补缴6461元,诈骗31283元。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为非法获利,隐瞒真实的上高速地点,在高速公路上通过倒CPC卡的方式欺骗高速公路收费工作人员,少缴或不缴高速费。自2020年5月至8月间,王某某先后通过前述行为“倒卡”二十二次,逃费37744元,案发前补缴6461元,诈骗数额为3128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提前计算通行费用,截留较近高速路口的CPC卡,隐瞒实际上高速的地点,跑长付短,欺骗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不缴或少缴高速费,实际逃费数额达3128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罪名成立。其中,有一起犯罪事实,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王某某家属代其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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